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

政府應如何面對「家庭暴力」問題?

政府應如何面對「家庭暴力」問題?
陳卓華,2013年3月。

在澳門,有調查研究指出,約有一成被訪婦女曾經受到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,家暴受害人較多是新移民女性,教育程度及自主經濟能力較低,缺乏社交圈子或支援網絡。婦女團體「勵苑」近七年來收到約一千三百多個涉及家暴的求助電話,共接收了 381名婦女及 262 名兒童,他們都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,可是這些數字可能只反映冰山的一角。通常這些受害人都是長期受到身體及心理虐待,但又不懂得如何求助。

近月澳門特區政府似乎傾向把家庭暴力列為「半公罪」,即是說須要受害人主動走出來報警及推動刑事追究程序。目前由於本澳社會缺乏法規及社會支援保護受虐者,常見的情況是,受虐者非常害怕,不懂法律知識,不懂如何清晰表達自己,在整個法律程序中,很可能缺乏經濟支援,無家可歸,什至很容易再受到暴力對待。亦有些情況是,受虐者與施虐者產生「互累」病態關係,受虐者時常壓抑自己感受,被施虐者的情緒所操控。受害人只知道要保護家庭完整,最後卻迷失了自我,什至責怪自己,亦有可能引致情緒病。

新加坡的情況是,一旦發現有家暴事件,即使是由鄰舍或朋友舉報,警方會主動展開調查,檢察官會主動代表受害人推動刑事追究程序。法院可命令施虐者離開有關家庭住所,或不准接近受害人。施虐者也要被強制接受心理輔導,或甚至入獄。在有需要的情況下,政府亦會向受害人提供暫時居所,心理輔導,兒童托管服務,職業介紹等服務。

澳門善牧中心曾嘗試在本地一份主流報紙刊登廣告,呼籲社會各界支持家庭暴力行為被定為公罪,可是該報業公司卻不肯刊登。

究竟,澳門特區政府擔心什麼?本地主流媒體又擔心什麼?誰人能站出來伸張社會公義,幫助這群弱勢、又不太懂如何尋求援助的受虐者呢?



From 陳卓華博士/Dr. Sunny Chan
Cwchan@ipm.edu.mo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